田,只有财权没有治权。
[4]例外的是西汉初年和西晋,结果是西汉有七国之乱,西晋有八王之乱。但直到唐代,仍然有人主张封建,请参看柳宗元《封建论》。
[5]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见托名姜太公的《六韬》。
[6]六部的排列次序,隋唐至宋初有变化。至王安石变法,始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以后不再改变。另,本章所述均请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中国历代官制》编委会编著《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版),徐连达编著《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易中天《帝国官僚制度简述》。
[7]以上亦请参看《旧唐书·职官志二》。
[8]六部官员的官阶:尚书,唐正三品,宋从二品,元正三品,明正二品,清从一品。侍郎,唐正四品,宋从三品,元正四品,明正三品,清正二品。郎中,唐从五品,宋从六品,元从五品,明正五品,清正五品。员外郎,唐从六品,宋正七品,元从六品,明从五品,清从五品。主事,唐从九品,明正六品,清正六品。
[9]先由门下审核再由皇帝签署的是制书,先由皇帝签署再由门下副署的是敕书。请参看刘后滨《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
[10]所以钱穆先生说,汉代宰相是“领袖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12]姚崇改革事见《唐会要》卷五十五。这个制度,《南部新书》乙篇称“凡中书有军国重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唐六典》卷九则称“凡有章表,皆商量可否,则与侍郎及令连署而进”。
[13]见《旧唐书·李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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