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另据《旧唐书·魏徵传》,魏徵去世后,唐太宗就解除了衡山公主与魏徵之子的婚约。据《新唐书·魏徵传》,太宗还毁掉了为魏徵所树的御碑。
[40]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41]见《贞观政要》卷一《君道》。
[42]见《贞观政要》卷一《政体》。
[43]见新旧《唐书》之《封德彝传》。
[44]唐太宗的愿望在魏徵去世后得到了实现。贞观十八年(644)四月,即魏徵去世的第二年,唐太宗要大臣指出他的过失,长孙无忌等人都说“陛下无失”,只有两个人提出意见,其中一人当年被杀。贞观二十一年(647)五月,唐太宗总结自己功超古人的五点经验,并问大臣褚遂良:你做过史官,朕说的属实吗?褚遂良说:陛下盛德岂止五条?实在是太谦虚了。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八。
[45]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
[46]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六。
第三章
[1]这一观点亦请参看周时奋《中国历史十一讲》。
[2]严格意义上的邦国时代是从西周开始的,之前的夏是部落国家,商是部落国家联盟,周则是国家联盟。这个联盟以周王国为盟主,周天子为共主。天下的产权在名义上属于周天子,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治权也一样,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周天子分封诸侯以后,各国的产权和治权就永久性地属于国君。他们还可以进行权属的再分配,从而建立起大夫的家。天下、国、家,三级所有,层层转包,各自为政,自负盈亏,是为邦国制度。详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
[3]辅佐君主的贵族虽无薪水却有酬劳。酬劳高级贵族的办法是封土封民,册封他们为大夫和诸侯。诸侯对封国,大夫对采邑,都有财权和治权。士得到的酬劳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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