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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归消沉了一段时间,终于被高数激活了。试卷上那个鲜艳的F就像达摩克里斯之剑吓得他一身冷汗,一个威严的声音在他脑袋里嗡嗡地响:陆归啊陆归,你这是在做什么!你爹问全村人借钱供你上Y大,就是为了让你在这长吁短叹、蝇营狗苟?还说什么努力争取奖学金,你看看你这怂样,还不如赶紧收拾包袱回家种田!
他一咕噜滚下床,叫住准备出门的林枫晚:“等等我,我也去!”
今天没有课,林枫晚准备去市图书馆借几本书,顺便买些参考资料。刚好附近的体育馆举办演唱会,出租车都往那边跑了,便只好改乘轻轨。
陆归自从入学后几乎没出过校门,这是他第一次坐轻轨,简直就是乡巴佬进城哪哪都新奇。林枫晚却一直脸色不佳,车厢里挤得像罐头一样,各种气味难以描述,还有小孩哇哇大哭,简直集齐了所有他讨厌的情况。
下一站又上来一群人,把陆归和林枫晚直接冲散了。好不容易到了图书馆站,陆归下了车掏出手机——咦?????手机呢?!
他那个出土文物手机估计是不会有人偷的,百分百是给挤掉了。陆归心也疼肝也疼,浑身都疼,浑浑噩噩随着人流出了站,站在繁华的市中心就像站在滚滚洪流中的一个小孤岛,一时不知道何去何从。
“同学,请问你知道这个餐厅怎么走吗?”
陆归傻傻地看着站在面前的男人,半晌才回过神:“对、对不起啊,我也不知道。”
男人笑道:“哦,我看你的样子是个大学生,以为你比较熟悉这一片呢——听你的口音有点像F市人?”
“啊,我的口音……哦,噢,是,我就是那边的,不过不是省城,是黑岗镇的。”
“那真是巧了!我是省城的,咱们是老乡。在Y市要找个老乡可真难,这都能碰上真是缘分……”
这个男人非常健谈,但又一点不会惹人反感。没几句陆归的底就被摸了个七七八八,眼下的窘境自然也没能瞒过去。
“你先不要着急,都这么大个人了,不会出什么事的。”男人安抚道,“不管走散到哪里,总归是要回学校的。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手机丢了,要赶紧买一个,否则万一家里有什么事找不到你就该着急了。”
陆归支支吾吾的,他当然知道,但他买不起啊。那个老手机还是村里一个大伯出去打工,用旧了带回来的送给他的。他看到周围的同学一个赛一个酷炫的智能手机怎会不羡慕,但一问价格,最差的也上千,马上就打消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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