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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主家发狠,寻了点错处将那奴籍之人活活打杀了,也是一个衙门无问,报上属衙消了户籍。顶天了也就是搭上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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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草菅人命就没人管吗?这也是一条人命啊!倒是毫无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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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是《增广贤文》中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你觉他可怜,且不晓得这充作奴籍之人便是那贪官污吏犯法之人的亲眷。且是以此警示了那些个犯罪的官员,小手勿伸。倘若伸手,那法度降下,惩罚的且不是你一人。倒是连累了子女亲眷、三族,年轻的送去教坊,年老者与人为奴为婢,这还是运气好,有人愿意买。没人要的直接就送去边寨浣衣局,尝尽人间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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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问了,贪官固然可恨,然与他子女何干?这个麽,很难说,首先贪官的子女是其贪污成果的第一受益人。贪官贪腐且是为何?便是为了养家,光耀三族。这个贪腐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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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既然是官,能贪的想必这官职也小不到哪里去,能做官的也非等闲之辈,起码这智力和学识上也能算是个拔尖的人物。你当他傻?还有什么心理问题?冒了杀头的罪过,贪了大量的钱财,就为了没事干在家看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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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则,也是一种威慑和警示,莫伸手,伸手之时且想想你那堂上父母,堂下妻,怀中孝子,膝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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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些奴籍之人生病了,病的快死了,主家就往街上一扔且是不个不闻不问?对,没人问。即便是路边倒毙,也是本地衙门一领破席半寸的薄棺扔到那城外漏泽园埋了了帐,且连一个墓碑都不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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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见他可怜,捡回来养不行麽?肯定是不行的。不仅是不行,而且也会引来不小的麻烦。因为这“奴”的“籍”且在他主家名下,这官司打到天边也是人家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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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说。花钱买药,吃喝将养,费了心思给他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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