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我。
林子太密了,光几乎难以照进来,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一身衣服早就被汗水浸透,我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在茫茫树海里搜寻踪迹。
周围的虫鸣鸟叫不绝于耳,野兽的低吼,群鸟的惊飞,一切都显得那么孤寂。
到最后,我只听的到自己的喘息声,我很口渴,非常口渴,肚子也饿,非常饿。
我不能停下,绝对不能,一旦让李清风逃走,百年后又会出现另一个黑风苗寨。
瘴气散去了,树林里淅淅沥沥的开始下起小雨。
路过一片区域,有几只猴子坐在树枝上,它们手里拿着水果。
我放慢脚步,问向其中一只:
“给我一颗果子行吗?”
它二话没说,丢给我两个绿色的果实。
水果下肚,缓解了我的口干舌燥。
妈的,这李清风腿脚够利索的,我追了这么久都追不到。
又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
蛇群开始兴奋,它们感应到了前方的动静,人,我追上了!
一道雷电击中了李清风的脚下,他身上的伤已经愈合,见追兵已到,他便停下奔跑,转过身看向来人。
“林轻予,你以为我的本命蛊会怕你?”
我大口的喘着气,好笑的看着他凌乱的白发:
“你说它是你的本命蛊?别开玩笑了,你只不过是它的宿主而已。1只金翅震虫,一百年才能孕育1个幼虫,幼虫至少需要两百年的时间才能破茧而出。它们会选择寄生在宿主身上,时机一到就可以吃掉宿主的灵魂和肉身,化身出妖体。我上辈子灭了它们全族,只剩下这一只,它不敢出来造次,只能躲起来。”
“你胡说!”
暴走的时候看到了这虫子,脑子里突然闪现了有关的记忆,当年为了灭掉这些虫子,赤火可是废了好大一番手脚。
“李清风,放弃抵抗吧,你活的够长久了。与其躲在不见天日的地底,不如重新活过,感受不同的人生。”
“呸,你懂什么!我一手建立黑风苗寨,风光无两,如此丰功伟绩,我凭什么放手?”
我叹了口气道:
“现在已经付之一炬了,你还想怎么样?重新来过?那虫子已经不能再让你支持三百年了,它快把你吃了!”
话音刚落,他还未来得及反驳,突然浑身一震。
李清风的全身,似乎是从毛孔里钻出一样,无数金色丝状物正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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