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声:“好吧,好吧……拿你没办法。”
而且做完这一切他心里并无产生一丝不满的情绪。
……甚至有点高兴。
他摇摇头,纠结着接过德芬递过来的小叉子,才发现原来的文件已经清理干净,一份太妃糖布丁推到他面前。
“没关系么?”又一句话脱口而出,刚才的情景也是这般,像一种习惯,他下意识看向德芬,身体自然而然地就行动,“你……喜欢吃这个的吧?”
青年就站在他面前讲桌上的纸张一沓沓整理好,嘴角勾起一个轻笑:“你知道的可真多。”
伦纳德怎么听不出话语里挖苦的意思,不知为何有感到几分心虚,只好试着解释这种他也不清楚怎么回事的直觉:“因为我觉得……你像是喜欢甜食的人。”
“哦,”德芬抬眸瞟了他一眼,“我像吗?”
甜品在这个年代是属于夫人小姐们的嗜好,眼前这位看起来漫不经心的的青年和那群整日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贵人们确实不沾边。
他一头柔软的金色短发只到耳边长度,两边鬓角和后脑勺的头发则铲平剃青了,前方的碎发要更长一点,低头时会零散又随性地搭在白净额头上,因此脸颊看起来更为小巧,却不减率性利落的锐气。这人的穿着同样不规范,衬衫留下贴脖子的两颗纽扣敞开着,领子靠深红缎带虚虚拉拢起来,袖扣也没扣好,而是将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纤细均匀的小臂,这样的打扮别说是服务城主大人,充其量只能在小酒馆里当酒保。
而且之前他留意到了,青年舌头上一颗圆润的钢珠。如果只是说话的话难以察觉,唯有一次德芬被忌廉蘑菇汤烫了嘴,一小截受伤的舌头从口腔伸出来,他一个不小心——只是不经意才看到的,那颗被夹在粉色蚌肉里的珍珠。还有,他早就发现,把青年抱回庄园,青年趴在他肩上的那天,他不巧瞄一眼德芬的侧脸,才看见他从耳廓到耳珠的三、四个耳洞,算上另一边的耳朵可能一共穿了七个洞,这个时代的人们为了能挂多点珠宝点缀自己而进行身体穿刺并非罕见,左右耳各穿一个洞刚刚好,穿太多个却有点惊世骇俗了。
他的言行举止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伦纳德却像是早了然于心般从不感到惊讶。
“这不是从外表就能决定的。”尽管爱吃甜食的特点似乎和德芬尽力往硬朗方向靠拢的外貌风格有所差异,但伦纳德此刻无比相信自己的直觉,“你喜欢吃甜食,而且最喜欢太妃糖布丁,最好上面再加一圈奶油。”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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