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了她,可她并不欠他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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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爷爷去世得突然,但爷爷生前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神医,又兼才识渊博,连村中夫子都曾受过他指点,傅家自然不是什么贫困之家,傅长宁更不是毫无依仗的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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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爷爷走时傅长宁才七岁,按大周律法,独生女子未成婚者,不可继承家业。而傅家在这李家村又没有直系亲属,唯有一系远亲,这份家业便被交给了村里保管,待她及笄成家再交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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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傅长宁自己,九岁的小姑娘,自然是没法独立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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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李婶一家站了出来,借着那点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关系,抱着呆呆的傅长宁哀声哭嚎说“我可怜的侄女”,并当着傅爷爷的排位和前来吊唁的人的面发誓,一定好好将她养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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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通唱念做打,得了傅长宁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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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为此特意将傅长宁叫去宽慰了一番,言及她的一应生活开支已交付给李家夫妇,除此之外,他还做主多给了一百两银子的抚养费,让她在李家安心生活,不用觉得低人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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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大周国一般的四口之家,除去开支一年净收入也就五两银子不到,这百两银子够他们挣上二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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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抚养费,不可谓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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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傅长宁的一应笔墨束脩,也是用的从前爷爷留下的,若有不够,去寻村长支钱买便是了,从未用过李家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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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难听的,李家虽于她有养育之恩,最初却也不过是场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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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欠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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