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跑就等着他三十两银子贱卖吧!
他观察了下周围的地理环境,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大虞那边应该被盯紧了,回去就是自投罗网,可他又不能以这样的姿态回北漠。
秦岚直接划掉了这两个地方。
远处有钦烟缓缓升起,此时正是当午,该是农户做饭的时候。
秦岚盯着钦烟升起的方向,肚子咕咕叫了几声。
先去混口饭吃,那狗崽子应该没那么容易追上来,何况,也想不到他会去农家蹭饭。
干粮再好,也比不过香喷喷的饭菜香啊。
秦岚本就精通易容之术,这也是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的缘故,他不需要太大的改变就能让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想象了下书生的模样,他去村庄里找了一个穷酸秀才买了一套衣服,一顶帽子,就足矣。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没了锦衣华服的衬托,秦岚的容颜多少没有那么耀眼了,多少掩盖一些光华。
他还刻意让自己皮肤不要那么白,特意去农家混饭,作为回报给他们干农活晒黑了许多。
他在冷宫那么多年自给自足,干个农活不在话下。
他自小便学帝王心术,只要肯放下架子打入一个村,不是问题。
于是,短短几天时间,他就落户在农家,收获好评一片。
这个小后生长的好看又有学问,肯亲近人,不像那些读书人爱摆架子,到处帮忙,得空了还教孩子们读书。
平民百姓们最看重读书人,难得他肯教,便不让他帮忙干农活了,只需要专心教书既可。
秦岚就想现在去哪里都不行,倒不如留下来避避风头,等过了这段时间再回大虞。
误打误撞,倒是让他躲了小半年。
秦淮景收到消息的时候气得牙痒痒。
人就在眼皮底下,他还满世界找,他看起来还过得挺开心!
秦岚还不知道危机来临,正在后山采药。
光教书也养不活自己,农户们条件一般,不可能天天接济他,所以他偶尔会上山采药拿去卖给药铺,赚点小钱。
常年养成的警觉性让他听到了马蹄声。
很多。
什么样的情景会有那么多的马蹄声?!
商队?不,这里呆了小半年,从来没有商队经过,军队更不可能了,好端端进农家干什么,强盗马匪到有可能,只是没听说附近有强盗之流……
他仿佛有预感,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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