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饿个一整天是常事,只是现在年岁大了身体吃不消。
耿阗僵着脸说:“李哥,你还是想想办法吧,我躺下去都睡不着,总感到蘑菇想把我们都吃了。”
“听说针灸有办法唤醒昏迷的人,我不懂这个,手里连药也没有……”程老摇头叹气。
约翰逊蹲在沙丘顶端看夕阳,瑰丽的红色染遍了小半边天空。
他是故意离蘑菇远一点的,耿阗的感觉他也有,那些圆白滚胖的蘑菇就像那些伪装了自己的恶魔,仁善体面地微笑着,转过身就是另外一幅面孔,拐骗了贫民窟的小孩做扒手,或者以收养的名义远远带去别处,再也没人见过那些孩子。
约翰逊睡觉的时蜷缩成一团,他衣服里藏着一把断骨做成的小刀,蹲坐时也会这样,看似毫无警惕,他瘦弱的身体其实是绷紧的。
只有附近没人的时候,约翰逊才会安静地发呆。
他会想起还没有沉迷赌博的叔叔,想起有趣的课本,故乡小镇河边的风力发电大风车,每周末都发救济餐的教会建筑顶端的十字架,偶尔有些鸽子在附近停留,那里的夕阳也很漂亮,是他们镇上最好的风景。
如果能带莫伦萨先生去看看……
约翰逊手指攥紧,带着热度的沙粒摩挲着他生满茧子的手掌,这种轻微的粗粝疼痛,主角少年完全感觉不到,他的心思全部在费德里克身上:他们离开后,那些毒贩还在继续追杀费德里克吗?那栋楼房会不会塌了,莫伦萨先生有没有逃出来?
约翰逊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问题他每想一遍,脑袋就涨痛一分。
——好想回家,莫伦萨先生的那栋房子,很大,很温暖,弥漫着咖啡豆跟巧克力酱的香味。
耿阗也在想吃的,这时候有两个肉夹馍就很好了。太饿,胃按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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