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硕大的狼首突然看向莫清逸,那双异常颜色的兽眼里是在明显不过的诧异。
一匹银狼能有这样的神色,果然奇特,是一匹有灵性的狼。
那诧异的眼神中似乎在对莫清逸说;人类,你还能看出我是一匹狼,真是太不容易了。
“看来天狼是原谅我了,看看,这样才有个狼样,成天没精打采的,多损狼性啊!其实你还算好了,我当初还把风不惊看成了女人,是不是很不可思议,所以我说自己的眼神出大问题了。”冷静下来的莫清逸就像是找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这个人可以听自己吐诉却不会发表他的意见,真是再好不过,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听众。
什么,把主人看成女人,人类,你的眼神不是出大问题,根本就是坏了,那么可怕强势的主人,居然被人看成是女人,这个人类怎么没有被主人给杀了,还活得这么滋润,果然,主人对个人类有想法。
就像它……堂堂狼王,也会心甘情愿的跑来这里蹲哨是一样的。
“天狼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对不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好傻,天狼你在这里干什么?”莫清逸问着,其实他已经发现了,发现天狼的视线一直在猪圈里的某一点上。
而那个某一点正是被数头肥猪包围住的一头异常粉嫩可爱的小猪,那头小猪似乎在呜咽着,猪头也是一个劲儿的往外伸,可何耐它个子小,早就被那些成猪挡住了视线。
“天狼是不是喜欢那头小猪啊!”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发现天狼的眼中充满着柔情,他无法去忽视,也不会去否认,动物之间也是有感情的,没有人可以去抹灭。只是这种跨越种族的界限,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莫清逸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头动物来的有魄力。
看看天狼,就算被那么多肥猪防着,可依然敢跑到这里来蹲哨,他都忍不住羡慕。
这是最赤诚的感情,是没有任何杂质的感情,是不能忽视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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