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姥姥没问题。不过不用在他们家吃饭吧?我吃不惯舅妈做的饭……”林美可怜巴巴的看着林妈妈。
舅妈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小时候林美只觉得她讨厌,后来才发现这个人其实很奇怪。
舅妈家里九个孩子,她是女孩,从小被送给别人养。工作后才找回去。舅舅说两人谈恋爱时,舅妈最喜欢带舅舅去清真街,特别是中午下班的时候,这样舅舅就要请她吃牛肉汤面。
那个时候介绍对象好像都是一次就成,舅舅跟舅妈结婚后才发现舅妈做饭有个习惯,就是拼命放菜。比如做一条鱼,她会放两斤黄豆芽进去,烧一大锅,连鱼肉都是豆芽味儿的。去舅妈家吃饭,林美记得一直都是中央一个超级大的盆,旁边一圈剩菜。
舅妈还特别喜欢说:“因为你们来,我做了这么多菜!”
林妈妈说:“不行,你要开学了,去姥姥家吃顿饭是应该的。”
林美垂头丧气的。如果说回来后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期待的,那她最不期待的就是舅妈了,一想到还要多跟她打十年交道就心塞。
她还记得她工作后跟姥姥说衣柜里的衣服都不能穿了,要买正式的。只是闲聊而已,转天舅妈就拿了一件桔黄色的女式西装外套说要给她。
很像秋菊打官司穿的那款。
林美接过来很想说“扔垃圾箱吧”。不过在姥姥的眼神催促下,她道谢收下。此后舅妈一直以“林美工作了没衣服,我把我的衣服都给她了”说了六七年。
舅妈是那种给你十块钱,却想让人承一百块的情的人。她既想当好人,又舍不得掏钱出血。林美后来从舅妈身上学到的就是永远不要想两面讨好,要么做个真诚的人,不乐意就直接说;要么想当好人就当彻底,不然只会两边不是人。
第二天,林美带了个结实的大书包去领书。她猜明年就是初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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