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埃姆瞪大了眼睛。
“骗你做什么?”白呲了呲牙,“我的门牙,就是那里最大最漂亮的牙了。”
“啊?不会吧?”埃姆看了看“那里最大最漂亮的门牙”,发现还没自己的大,忽然安心了。
“果然只是传说吧?”刚刚把他吓了一跳误以为是怪物的东西已经成了他们的盘中餐,那么轻易就被看起来比自己还弱的美人兄弟给杀掉,证明那些怪物也没什么可怕的。于是,爷爷说的东西,果然是骗小孩的。
“反正,我从来没在那里看到什么怪物。”听着白信誓旦旦的总结,孟九昭的视线默默的落到了腿边正在默默啃生肉的路易……充满血丝的小牙上。那两排小牙很快就会长成可以吞下一整个人类的锋利。那肉嘟嘟的小胖身子,早晚也会成为远超过三个人类高度的巨大身躯。
已经看出来埃姆并不是堪塔斯的孟九昭开始深深的为自己双亲的观察力捉急。
亲~怪物就是我们啊!
☆、25
其实也不怪布莱克和白的嗅觉不灵光:他们的原体体型太大了,分辨和他们体型相近的猎物还可以,和他们体型相差很多的小猎物就没办法了,就好比让狮子用嗅觉分辨一只蚊子,完全不可能,再说也没必要。在白和布莱克短暂的人生见解里,只有堪塔斯这个种群拥有可以变身的能力,于是想当然的,他们会认为任何人形的生物都是堪塔斯。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毫不怀疑秃毛崽——孟九昭是一头堪塔斯。
白和布莱克决定同埃姆一起到他的部落看看(其实只是家,但是埃姆觉得部落听起来比较时髦所以坚持说自己的家是部落囧)。
他们想要搞到一点“火”,除此之外,他们还决定向埃姆的父亲请教一下“如何成功的养大一头秃毛仔”这个伟大的命题。如果可以,他们还想弄一只据说可以给宝宝煮汤用的“锅子”。
虽然还是不知道部落是个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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