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爱情,是要人卑微的去爱的。
我承认我是个喜欢活在过去幻想的人,我喜欢怀念旧时光,甚至有点摆着文艺的谱儿,以至于我到现在还不愿承认自己是一个已经毕业多年的人,我会怀念我初相识的那个凌曦,青涩娇羞中却隐现出一种高傲的自信,喜欢黏人蛮不讲理却懂得是非。
而现在却一切都不同了,通过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却让我不得不接受一些残酷的现实,那就是我们都变了。
从前凌曦会因为我的小性子,傻乎乎的删除自己所以的好友,电话号码。我也会因为一时思念而整个夜晚睡不着,即便是在一个校园之内……我慢慢意识到,也许这四年中,我们都在成长中慢慢丢了自己,丢了爱情。
……
远处的公交车来了,大婶回过头看了看我,我依旧躺着,自娱自乐的唱着歌,哪知道公交车刚要开门时,大婶迅速转过身来,用她手提包使劲的砸了我两下,骂道,“你这人就是十足的有毛病,大晚上抽风!”说完迅速跳上公交车走了。
我看那大婶生怕我跳起来去追她的紧张表情就想笑,其实我现在懒得动弹,说白了是不想理她。
今晚这一会功夫就被两个人骂有病,我倒是真希望我有病,得了精神病,至少能让我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我突然将有病这个词,和昨晚凌曦送我的混蛋,童谣送我的人渣联系了起来。相比起来,我更喜欢人渣这个词,有病还能治,混蛋还没坏到彻底,唯独这个人渣,让我觉得全身粉碎性骨折一般,坏的彻底。我想既然做不成完美的人,要渣也要渣到人人敬畏吧!
我讨厌两家的饭局,同时也悲天悯人的想着童谣现在到底在哪里,她这么爱钱如命的人,怎么会忘记我这两天要还款呢?带着种种疑虑,我猛地起身,关掉音乐,起身回家睡觉!
毕竟我还是觉得世界很美好,我此刻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