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郡。”
“在北疆?”唐灵璧忽然睁大了眼睛,立刻道:“我听闻那里的水清凉润泽,养出来的花都十分鲜艳,故此做出来的胭脂也最好。”
“确实不错。”妙懿略有些讶异,往年极优的那些的都会进贡给宫中,只是量并不多,外面也很少有人知晓。她的父亲从前有一段时间就是专门负责这个的。
唐灵璧指了指她的脸,道:“你现在擦的可是你们那里的胭脂?”
妙懿伸手摸了摸面颊,道:“这是我自己做的胭脂,叫‘雪玉琼花膏’,方子是从我曾外祖母那里传下来了,主要的作用是润泽肌肤,使人好颜色。”见唐灵璧一脸感兴趣的模样,便婉转的道:“可巧我身上没带,若下次有机会,带来给唐小姐瞧瞧。”
唐灵璧有些羡慕的道:“你的皮肤又白又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莫不就是擦了这胭脂的功劳?”
妙懿笑了:“也许。”
看来这位唐小姐也并不是高傲得令人难以接近的。
见她独自一人,她又问:“唐小姐身边也没个跟随,不怕他们找不到你吗?”
唐灵璧微微撇了撇嘴,道:“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个人,没意思,不说也罢,还不如散步来得有趣。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京里的闺秀说话都是一个套路,明明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非要绕来绕去的,一件芝麻大小的事能念上一下午,我也是过了很久才逐渐适应了的。”
“听你的口气,难道原本不在京里头住?”
“我小时候在京里呆过几年,后来搬去了北疆,直到父亲出任了北关的总兵,升了官,有了钱,我们才搬回来的。这样说来,其实平郡离北疆并不算远,一江之隔而已。”
“怪不得。”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三大美事之一,妙懿莞尔一笑,与唐灵璧聊起了故乡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