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不落。
我这么瞧着,也觉着他这贵家小少爷矜贵的模样同泥泞坑洼的小路实在不很合衬,在后头默默的笑。
而后才瞧见他单薄的雪衣上,肩头勒着竹带之处沁出点点的血迹。
我很诧异于自己竟会对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孩子产生疼惜的情绪。嬉笑的伸手从他身后拎起那个药篓,轻松的揽到自己肩上,”你走得太慢了,天黑了都不见得能回山庄的。”抬手遥遥一指,朗声道,“唔,你先赶紧跑到前面去吧,看见那颗榕树了么,我就送你到那。“
温珩显然怔了一会,一贯带着温软笑意的小脸上头一回显现出一份诧异来,见我执意才妥协。让过走在前面的渝水,快步的上前先走了。
渝水等温珩一走,脚步就加快了些许,我走上前几乎与他并排。不晓得是出于何种心态,开口道。”明个将温珩带上山来吧,舅舅一直让我收一个徒弟,我也懒得再出去挑。“我原本是很怕这种麻烦事的。
渝水一如往常沉默点头。
……
翌日天还未亮,我起了个大早,想推开窗透透气,却很是惊讶的瞧见着了露水的溪边青草从中,站了个小小的人。墨发沾染上晶莹的露珠,着一袭淡色的衣袍显得很是安宁。回眸时望见我,眼底无端亮了亮,色泽似是渡上薄雾中模糊的阳光般靡丽。
我又瞧了瞧四周,才同他打了个招呼,“怎是你一个人,渝水没送你上来吗?山路并不好走的。”
温珩笑得很乖,清润的瞳承载的笑意,好似清冽的泉温柔而治愈的漫进胸口,轻而易举的化去心防,“我先醒了就自个上来了。”顿一下后补充,“已经给渝水留了信。”
我起初并没有从这话中体会到他处事的周全与老成,因为早就忘了自个九岁的时候,还是个成天计划着偷懒,瞒着老嬷下山去玩的混世魔王,根本不会想自己的一举一动会给旁人带来什么样的困扰。而他在九岁这个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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