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像是真的蠢到了没边,但为什么……小乞丐的心软了。
他太清楚生离死别的滋味,他是从人间地狱里爬出来的,他也曾经有一个和纤纤一样和瞌安顺的家。他看见纤纤的消极,竟有些替她捉急。
“我想逃,可是等我想到,马车已经到了泠水县。”纤纤不是不聪明,而是反应慢,她要揭开与世事阻隔的那层膜,去看清周围。所以这反应,可不是一般地慢。
“……”小乞丐又被她生生地噎了一下,这样的解释,他确实难以接受,这样简单的问题,她居然想了几天几夜……却听纤纤慢吞吞地接下去说了——
“逃了,可是怎么回去?我从来没出过远门,也记不住路,我记性不大好。”因为记性不怎么好,她总是要把喜欢的东西画下来,时常翻出来看看,否则时间隔得久远了,她就又会忘记。吃过的东西,看过的风景,都是一样的。她不是不会恨人,但她觉得恨也是白费力气,因为迟早会忘记。她就是那种记性被狗吃掉的人,“不逃的话,至少还能吃饱。”
又是吃!小乞丐从没见过这么大胃的姑娘,他简直怀疑这姑娘的胃里住了只胃妖。
“那到了泠水县你为什么不跑,你不是认识泠水县的捕快么?你可是让他来救你……”小乞丐忍不住站在了纤纤的立场上。
“如果我让他来救人,那你怎么办?”纤纤舒了一口气,将心底的担忧一古脑倒了出来,“我不能让他把你打死了,再说……我其实,也差不多忘记他长什么样了。”
对于纤纤来说,小乞丐等同于一只叫化鸡,而霍延年,就等同于一只芋荷烤鸭,她就是这样把人记住的,至于脸,她都忘记了。
小乞丐没料到她居然会在那节骨眼上为自己着想。
纤纤不是蠢笨,而是想得太过周全,进一步说,这悠远的思虑之中还带着一丝看不见的温柔。
纤纤生得美貌,可是那心存的善念却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