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主感觉维修费要的还是高了,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个合同要签两样,还一公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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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费用问题。总价格比棒槌国的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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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霜必须让船主按着她的思路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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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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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技术标准比棒槌国的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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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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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这个价。你还能省去往返的时间,来回的费用,以及不必要的交货期损失。我的价格要的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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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对价格答应的并不痛快,犹犹豫豫的,仔细看合同,从中挑字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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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付款,就按合同规定,必须等待棒槌国技术员的检测报告出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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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霜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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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合同一分为二,她解释,这是为了照顾东润造船厂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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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润地界修船,不按东润的标准来,本身就是在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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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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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好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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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得不如此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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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船主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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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还有要分出一部分来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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