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援朝的那两张钱。基本上算是过目不忘,除了工具书和十分感兴趣的、觉得有必须反复阅读的,其他的书他翻过一遍之后就完全不用买。这点钱对他未来的生活来说,攒起来也没用,还显得小气。不如大方一点,啥都不拿。
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有,越宁也不打算给。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没完没了。小混混怎么可能讲道义?越宁很诚实、很客气地说:“我没钱,有也不借给你。”
小混混脸本来就歪着,这回倒气得正了,很有气概地一挥手,道:“小子胆儿够肥啊!给他点颜色看看!”
看着两位小弟往上撸袖子,越宁就呵呵了,原来是一群雏儿。
许多没真正干过架的人会以为,打架么,打脸多爽,啪啪的。事实上,这是一种相当傻逼的想法。巴掌通常用于胜券在握,想给失败者以羞辱的时候。真正开打的时候,人的腿,力量比胳膊要强得多。再说了,腿长啊!你巴掌抡圆了还没呼到别人脸上,人家腿一蹬,就给你一窝心脚,瞬间倒地不起。除非握有犀利一点的武器——比如刀斧棍棒,或者真练过功夫有点招式,否则,手不如腿。即使用上肢,肘击的力量也比手强。
现在,小孩儿打架,没用武器,当然是直接上腿。
擒贼先擒王,越宁冲小黄毛冲了过去。小弟什么的先不管,揍翻你大哥再说。对上十七、八岁已有成年身形的人不好办,对上这几个还是不用怕的。越宁天生腰细腿长,现在年纪不大,一双腿却已经不短了。略一发力,一个窝心脚上去,先踹翻了小黄毛,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两个小弟,精致的脸上一片煞气。他五官轮廓本就略深些,眼眶微凹,越发显得眼神幽深。
两个人都被他的气势吓住了。初中没毕业的年纪,几时见过这么凶恶的眼神?越宁煞气重的时候,野狗一对眼都能吓跑。这俩不敢动了,越宁也没停手,极有压迫感地一步一步走近小黄毛,小黄毛还要挣扎,大约是觉得丢了面子,想找回场子。爬起来就往前冲。
越宁有时候是真的不明白,人怎么能就蠢成这样呢?还冲,你不会动动腿啊?我都给你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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