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重为四斤七两,亮剑之时通体杀气弥漫,好似它就是为了杀人而锻,出剑必见血,而剑身不留,仿佛是嫌弃那被杀之人的血脏了它的剑身一般.如若战斗之时,遇到的同是剑客,墨罡必会剑身鸣阵,如不把那持剑之人和所带佩剑一同斩掉,是决不罢休的!
墨罡有它自身独有的傲气,它不是王剑,但它是杀人剑,是一柄凶器,但也是一柄绝世好剑!可惜啊!如此好剑竟然毁在了自己手里,实为墨罡之悲,吾之恨!
听窗外,风略微小了,陈先霸倒是想瞧瞧这天古玉竹的风采,以前尽纠缠于心中执着之事,倒没一刻去附庸风雅,以前在天老山之时天天老头子讲什么,研习心性,多添几丝儒雅,现在可好了,没了修为,褪去了一身戾人的杀气,还真是想有这么个赏风研月的兴趣,
踱步悠悠,漫在玉根碧立的竹林之中,听着风声掠过竹叶,还别说真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始终不是那儒雅读书人,怎么着也没有那种风雅逸趣,不过心中倒是真添了那么几分平静,老头子的话,没有说错,一个为杀人而生的人,浑身的戾气,如不修身养性,还真的是落得下乘,如今倒是有所感悟,却是晚了些!
绿叶婆娑,微风拂面,褪了一身修为,得了些自然,想当初习剑之时,自己何曾想过,会成为一个手持墨剑杀人如麻,不留分毫的冷漠人物,短短十年间,所做之事,竟也三件入了那记载古今极罪谜案的>之中,真是可笑,不是嘛?自己倒成了那罪大恶极之人,可那三户之人,又有哪一个不是该死的呢?
赵国,恒阳城,车骑右将刘觅,其父曾任大盛殿将,在于一百二十七年前,屠杀大盛九名铮臣,其中包括当时大盛右相,方子涵,总共三千四百一十二口,杀这么多人只是为了,转投当时赵王,赵无非名下,而下的投名状罢了!三千四百一十二口血淋淋的头颅,就为了换的他,刘家一家平安富贵,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以他刘家三百余口人,祭奠大盛九名铮臣,三千四百一十二口人的英魂,灭之有余!
秦国,国都,正京城,中书省舍人,齐亦谈,其父曾任大盛尚书省,副殿之职,掌握大盛无数机密,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