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骑着电瓶车,意气风发,洋洋得意。
他签约了,迈出了写书的第一步。
熊猫今年十八岁,从小就是个人。
他十岁上初中,喜欢邻班的女孩,这喜欢持续六年,直到高中毕业。
女孩告诉他,要想娶她,就要一亿,随后女孩改口,一千万也行。
熊猫知道,其实真的不需要一千万,只要自己胆大一点,主动一点,一毛钱也就行了。
熊猫十岁玩电脑,经常翻墙跑网吧,翻了六年墙,练就绝世翻墙神功。
老师告诉他,不用翻墙,我已经对你失望,说一声,我送你到网吧。
熊猫知道,其实自己智商还不错,就是不肯努力,只要每天能上课不睡觉,哪怕不做作业也能上清华。
熊猫十岁看小说,每天花十五分钟,狂奔十里地,到书店租借小说。
父母告诉他,不要看了,你看的都是垃圾,我给你买的四大名著,我给你买的名人传记,你看完了吗?
熊猫那个络小说是垃圾,真的,自始自终都是这样。
网络小说给了他梦想,给了他乐,给了他难忘的童年,还给他许多做人的道理。
熊猫现觉得自己是好人,爱护小动物,不随地吐痰,懂得忍让,不占小便宜,不锱铢必较,不打架斗殴,不脏话连篇。
熊猫一直认为自己是主角,他觉得自己来到这世上一定有自己的用处,老天让他看了六年的小说,肯定是有所寓意的。
所以,现熊猫自得的认为,老天让他来到世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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