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在我眼中,地位基本等同。
养父母有一个女儿,比我大30来岁。
回到家后,养父母以及姐姐对罗兰在口头上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而我在几天后,非常尴尬的向养父说出了我此行的目的。养父真诚的表示:钱的没有。我宁愿相信没有。那时,我非常的单纯。可养父在那时可以出钱赞助给女儿家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外孙买农用车,却不肯出钱给自己的儿子搞对象,我并不是不知情。我说过我很单纯,我认为是自己人品不好,养父不肯赞助。
而养父不是不肯赞助,他是左右为难。
钱,确实没有。原本有一点积蓄,也被女儿“借”走大半,还有一些借给了本家的一个弟弟,也有一些借给了别人。
除此之外,养父也有顾虑,一是不信任我,还有一点是不信任我和罗兰的关系。本着那个地方人一贯的聪明精神,怕,给了我经费,被罗兰,这个外面的女人拐走。养父很纠结,思考的也很慎重。无论如何,养父是个好人,也是个善良的人。
在我觉得事情没有希望的时候,却出了转机。在河北的另一个城市,养父有一位拜把子兄弟,也姓马,叫马大富,我和他叫叔。虽然叫马大富,但也没大富过。在他年轻的时候,好赌好玩,养父没少帮他,因此对养父异常敬重。我带罗兰回家的时候,恰好和他不期而遇。
他问犹豫不决的养父说:“马钟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养父说:“马钟是没钱了,想和我要些钱。我现在没有,钱没有,可以出去借,毕竟孩子的婚事是大事儿,这我知道。可是,你们也知道,马钟这孩子,从小调皮捣蛋,嘴里没几句实话。咱现在闹不清,这个对象,是真是假。我给了他钱,要是被这个女孩子拐走了咋办?不给吧,我这做父亲的还说不过去”。
大富叔说:“给吧!我看罗兰孩子不错,我给。大哥,你以后不用还,我也不用马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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