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个月内能把学费凑够就行”。
房子租了,我们又租出去一间,与人合厨。而租住另外一室的人,叫冯轲,后来成了我最好的哥们之一,像我的哥哥一样。他在这个故事里面,但是很重要的龙套,基本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
在新公司上班,我和老板竟异常投缘,给了我坚定地支持,他是辽宁某位高官的公子,典型的权二代。
我在那间公司,不但和老板关系融洽,也和后来的总经理也关系混得很铁,当然,也赚了一些能够维持我和罗兰生活钱。
去公司的最初,工资并不高,而且办公室的斗争异常激烈,我还有一个处处免费送我小鞋穿的变态女上司,她有一个美好的目标,不是工作目标,而是想把我赶出公司大门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原来我们在一家公司呆过,但没共事过,是我走后,她才去的,说起来我还是她的前辈。因为我有着曾是前辈的优越心理,非常的不尿她,所以,她就很不爽。
当时的营销经理不止我一个,还有另外两个人。
一个人据说在上海的大公司混过,回到当时很闭塞的大连,竟有些海龟的意味。他也许是和上海人相处的久了,竟把大上海的特产气质——假洋鬼子的风范学的惟妙惟肖。另外一个人是我的老乡,也是河北人,戴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很是成熟稳重。经过短期观察我发现,原来他的眼镜平时在我们办公室是不戴的,只有在去上司办公室的时候,才从办公桌的抽屉里面取出来戴上。这是,我才明白,原来丫的成熟稳重,文质彬彬全他妈是装出来的。会装的人,也是本事,他不但会装,还有一个看家的本领,善于溜须拍马。其实拍马屁这事儿,谁都会,只是取决于愿不愿意去干。
形势是严峻的,斗争是残酷的。
为了我的美好生活,必须要干掉他们。营销部经理只有一个,留给那个后来笑的最嚣张的人。要么被淘汰,要么就甘心当副股级科员,挣着连狗都养不活的工资。我不但有狗,还有女朋友,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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