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就绷住了脸色,转而,他的双手按住了吉他弦,微微闭上了眼。明媚的过分的阳光透过细细的缝落入他的眼中,纤长的睫毛轻轻扬起,他柔软的唇轻轻张开,唱诉着对情人哀愁的质问。
那是一首从前很流行的摇滚歌曲,来自枪炮与玫瑰的November rain,辰宇侧过头,黑色的耳钉泛着煜煜的光,他眼角的那抹红色如一点寒冬的情潮,他睁开眼,眼里仿佛有泪。
辰宇是很爱哭的,他唱歌时常带着神情的哭腔,颤抖的声音如一滴滴潮湿的雨泼洒进你的心底,他的眼里总是有着一汪不会干涸的泉水,你看进去,就沉沦了。
辰宇知道多少人如此迷恋他的双眼,多少人迷恋他的唇,多少人迷恋他清冷无辜的神情,多少人又贪恋他唱诉情歌时的神情与悲伤。
他撕心裂肺地唱时,台下的歌迷也高举着手跟着他一起合唱,他们整齐划一地摇摆着手,在停顿时高喊他的名字,为他的吉他solo而癫狂,他们迷恋他如同信徒迷恋着他们的主。
辰宇想起他的主。
他不知何时深深沉沦,不知何时深陷那个男人甜蜜又疼痛的陷阱。他放纵自己爱恋他、依赖他,最终却不得不落入被抛弃的结局。
多么荒谬,在他的三十岁生日,在他被抛弃的那个夜晚,他还梦见自己和那个男人翻云覆雨。
他的手指在弦上翻飞,双目透出绝望而无奈的愤怒,当他停下颤动的手指,全场响起嘹亮的呼声。辰宇低着头,站到了音箱上,高举起他的吉他,狠狠地将它砸碎在地。
全场哗然。
他举起一只手,握成拳,缓缓地抬起头,朝着所有人露出了一个笑。
如烈日一跃,顿时光芒万丈,热血沸腾。
“辰宇!辰宇!辰宇!”
所有人高喊起他的名字。
辰宇离开了舞台。
他是蛊惑人心的致命毒药,他能够颠倒众生。最初他不是这样,当他只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孤僻的少年时,一个男人捏住了他的下巴,摩挲着他的眼,他的唇,告诉他,“你以后就是我的母狗了,记住了。”
辰宇接过阿方递来的矿泉水,一边喝一边让化妆师给他补妆。
他扬起的手腕露出成年男人分明的骨骼,过分纤瘦的腰肢却又让人似乎能盈盈一握地捏在手心。辰宇瞥了眼镜子,给了自己一个轻蔑的笑。
“先生,这里是专用休息室,请您……”门口的女孩似乎没能拦住人,辰宇透过镜子,看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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