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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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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罪一案宣告结束后,于文宏并未因此松懈。他深知,要真正改变福建的官场风气,必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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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开始深入民间,倾听百姓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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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城的茶馆里,听商贩们抱怨衙役的敲诈;在渔村的码头上,听渔民诉说官吏的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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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彻底改变福建省现状,发布了《简讼省刑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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檄文中明确提出:";百姓间的细小纷争,如邻里口角、田界之争,皆应以调解为主,不得滥准拘审、扰民妨工。";他特别强调,";凡必须审理之案,当平心照律、遵例剖决,判决应准确、简洁。苛酷淫刑、草菅民命者,必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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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勾结地方奸恶势力残害百姓的官府小吏,于文宏称之为";衙蠹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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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严戢衙蠹檄》中痛斥:";衙役犯赃,首严公令。本司法纪攸司,剔蠹除奸尤为急务!";他亲自微服私访,查实其行迹。一次,他假扮成商人,亲眼目睹一名衙役向渔民索贿。次日,那名衙役就被当众杖责,革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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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饬差扰檄》中,他更是言辞犀利:";衙蠹肆害,法所必诛!本司总持风纪,首以除蠹安民为事,岂容狐辈假威,公行无忌!";他明确规定,执法人员不得无故出差,出差者不得借故索要贿赂、不得咆哮恣肆。违者,轻则杖责,重则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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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臬司衙门记录审案过程的";招由";往往庞杂舛误的情况,于文宏颁布《申饬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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