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有千般万般好,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因为你满腔热意而变成喜欢。
我是如此,原白亦是如此。
在他那里吃过瘪的人,都说他是捂不化的冰。
只是我未能料到,他若是喜欢,冰就不是冰,而是水,是火,竟然能够孤注一掷,仿佛穷尽一辈子的爱意一样,整颗火热的心都能剖开送给你。
——是的,他前半生遇到的最大的磨难,大概就只有我了。
是什么让原白这样一个想要什么都能轻易得到的人,偏偏选择了这样作践自己,来讨好别人呢?
这个问题,一路从高中到大学,我都想不出答案。
原白说他喜欢我,可是怎样的喜欢让人甘愿低贱到尘埃里?
我不知道,我无法理解,最后只好将之简单理解为下贱。
但那是我后来的想法,是在我愈来愈过分的作践而他还永远乖顺服从的一系列经验中,我得出的结论。
高中的我,在那一刻,即使不想承认,心还是软了。
2.
“你……这么喜欢我啊?”
原白抬起眼看向我,轻轻地用柔软的唇瓣摩挲我的脸颊,喃喃地小声说:“小白喜欢,小白最喜欢了……”
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毕竟有前车之鉴,他知道我不喜欢听他在床上表白,连忙有点害怕地补充说明:“贱狗不配,贱狗是知道的……桃桃不要生气……”说着就讨好地把肉穴送上来,抖着身子挨肏。
他又长又卷的睫毛无意识地抖,一眨一眨,发红的唇瓣上挂着一层厚重晶莹的涎水,从这个小口里不断吐出夹杂着轻哼的话语,声音喑哑低柔,恍如一只只轻盈的蝴蝶,边抖边飞。
我忍不住扯着他的头发,迫他低下头。
原白吃痛,但没有反抗,顺从地垂下脖颈,随即被我衔住了嘴唇。
“我没有生气。”我嘬吸着他绵软的唇瓣,含含糊糊地说。
“唔!”他惊讶得睁大眼,犹如受了惊吓,一惊之下,牙关紧闭,令我舌头都探不进去了。
不过当时的我也没和怎么和人接过吻,伸舌头的操作还不会,就只含着外面的唇珠舔弄,或者用力地吮吸,把唇瓣吻得糜红发肿,亲得津津有味,一分开就在两个人唇间拉起一道淫靡的细丝。
“以后这个你也要学。”尽管知道分明是自己不熟练,但我理直气壮地说,“亲一口就僵得和木头一样,这个才比较令我生气,你的嘴巴也要学会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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