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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半年一租的地下室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这个时间点挺巧妙。
两天过后房子到期,我想起这个心情不错,总体来说还有点庆幸。
我应该庆幸,可以提前结束面对一位四十多岁且把欲求不满写在脸上的Omega房东,而在此之后,就不用再强装笑脸勉强应付起这位中年房东。
每次他一走过来贴到我身上对我动手动脚,他脸上那几根长毛一动一动,在我眼里像是某种发霉长毛的过期食品,每次我都强忍着给他脸上一拳的冲动,然后丧失理智把他彻底扫地出门。
但无奈不能这么做。这个房子包括这个潮湿容易滋生腐蛆的地下室,都属于这个长毛房东。
所以当我愤怒完最多也只能呸几口唾沫,剩下无事可做,只能和陈怀灯抱怨抱怨。
——
除了第一次选择的做爱地点,之后每次陈怀灯都要来我低矮狭窄的地下室做爱。
陈怀灯确实是我所见过的,是一个在各方面都接近完美的Omega。他本身对完美也非常推崇,任何经过他手的东西都能变得最初一样崭新,而且你所能想象的一切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他大概也都拥有。
但有一处不够完美。我曾想不通为什么一定要在充斥汗气和楼上小孩不间断哭闹声的地下室里,陈怀灯他坚持要与我做爱。
他明明有钱,也有可选择的空间,我有时甚至为此觉得费解和惭愧,我成了陈怀灯最见不得光的一处缺点。
——
其实做爱时,我俩也不说正式话,说也说不起来,就是做爱,或者聊一些混不吝的话。
陈怀灯曾说:“秦显,你的臭袜子能不能别塞到床脚?”
我正捧着他的脚,从脚尖一路亲上去,亲到大腿根上,闻言嘟囔了一声。
陈怀灯脸上的颜色跟熟透的西红柿一样,红红的,他张开嘴轻叫了一声,迈开腿让我进去。
我进去后,我说:“我要把袜子攒久了再洗,可以省钱。”
陈怀灯在我身底下嘤咛,来不及和我辩论,反正他醒来后会给我洗袜子。
他现在望着我的眼睛很潮湿雾蒙,我从他眼里看到了没有止境的欲望。
——
头顶的一个小灯泡还是我三年前买的,用久了从雪白变成焦黑。灯的作用是发光,但光也没有以前那么亮了。一件东西用久了好像总是会失去它本来的模样,大概这就是既定的事实。
我抬头看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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