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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芸初魔都的外公外婆听说芸初正在看图识字,便从魔都大书店里买了好多带拼音的儿童读物,邮到市里,再由顾爸爸送到镇上顾芸初的手里。只可惜顾芸初将那些读物大致翻了一遍后便没了兴趣,丢弃在了一旁,最终便宜了顾芸喜。顾芸喜很喜欢这些印着彩色图片漂亮的画册,天天抱着这些画册舍不得放手。
“阿吖,我想学写毛笔字。”实在无聊的顾芸初乘着周边没什么人,偷偷地拽着顾爷爷的衣角,撒娇道。
“你想学写毛笔字?”连筷子都握不住的小奶娃娃,学写毛笔字?顾爷爷疏散的眉毛抖了抖,自家这个孙女果真不简单呐,现在在自己面前都懒得再装了。
“嗯。”顾芸初点了点头。前世她的字说不上有多差,但也绝对算不得好。顶多中规中矩,像小朋友写的。自从电脑普及,整日敲键盘后,这字更是糟糕得可以了。
“好~阿吖去镇上看看,有没有初学者的字帖!”
乘着还没吃中饭的间隙,顾爷爷跑了趟镇上的小书店。千挑万选买回了三本初学者临摹用的字帖,又顺便买了两支毛笔。
字帖里只有一个字“永”,颜真卿的字。一张字帖方方正正十六个“永”字,毛笔沾上清水便可以在上面书写,待水渍干了后,又可以重复使用,非常适合初学者。
原本顾爷爷便写得一手好字。顾芸喜见顾芸初在练毛笔字,也缠着顾爷爷说要学。没办法,顾爷爷只好又跑去小书店把剩下的几本初学者临摹帖全给买了下来。每天上午,顾爷爷教两个孙女识字(主要是教顾芸喜),吃过午饭后,午睡一小时,下午则是练字时间。
顾芸初苦练了一个多月的“永”字,总算有点像模像样了,最起码这字看起来有了骨架子,不再像前世那般软趴趴的。
顾芸初不似其他两岁多的奶娃娃爱闹腾,在朱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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