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敢去,我还不敢收吗。为了咱们自己的将来,以茶代酒,干了。”宇文佑举杯笑道,叶旭廷只是不甘心被家人忽视,怨恨谈不上。
既决定了一同去封地,叶旭廷便兴致勃勃地说着去了燕州要如何如何,只觉得那样一个形同乱世的所在,才是男子汉挥洒热血之处。只是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正经事务,对宇文佑提出的弊端,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那个,车到山前必有路,先打下来再说。”叶旭廷苦恼地搔了搔头,一拍桌子道,“人才嘛,等你有了名气,自己就来了。”
宇文佑点点头,离他大婚还有四年时间,足够准备的了。他现在最低的要求,就是在乱世到来之际,有自保的能力。因为他从不认为,没他掺合这天下就太平了。
唔,大婚,明年的这个时候,他的婚事就定下来了。因为顾芳仪的缘故,他一直不喜欢那个胆小怯懦的女人,直到给她收拾遗物,才知道这个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的女人喜欢记手札,那里面竟然充满着对他的,感激。以至于他之后的几年,总是时不时地想起那手漂亮的蝇头小楷,搞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自卑敏感到那种程度。
听闻宇文佑不打算再去南书房,叶旭廷也不想去了。
“小爷现在下场考试,不说名列三甲,考个举人秀才还是妥妥的。我不指着考科举做官,这书再念下去也没意思。”叶旭廷本就不是爱读书的人,要不是选上做宇文佑的伴读,他早就投身边关了,“不过,离着去封地的日子还远,咱们总不能跟那些纨绔似的斗鸡遛狗吧?”
“你不是一直想要上战场吗?那就在我去封地之前,混出点名堂。我将来去封地,十有*是什么都没有的,带上你这个威风凛凛的少将军,也不至于太跌份儿。”宇文佑笑道,如果叶旭廷就此放弃同去燕州的想法也好。
“好极,那你呢?”出身将军府的叶旭廷,从懂事起就向往着跃马疆场,他自然是想去的。但他一直把宇文佑当做是弟弟来照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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