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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鲁国在周朝是一个真正“自治”的侯国,与汉朝那些有名无实的诸侯国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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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周公能如此,那么安汉公王莽也应当享有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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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做是否会违背高祖刘邦定下的“非刘氏不王”的祖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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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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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质疑,王莽手下的亲信们首次给出了明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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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试图突破这一“宪制”的限制,为王莽争取更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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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莽的授意下,以他的小圈子为中心,众多公卿大夫、博士、议郎、诸侯、王公、宗室共计九百零二人联名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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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衡的地位应当凌驾于诸侯王之上,赐予他束帛加璧的荣耀,大国乘车、安车各一辆,以及骊马两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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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举动意义重大,因为这是汉臣们第一次明确提出宰衡的地位要在诸侯王之上,实际上就是绕过了“非刘氏不王”的“宪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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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体现宰衡的尊贵地位,亲信们还建议继续为王莽加九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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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们也开始面向全国所有文人团体进行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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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帮人往往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一肚子理想不知道咋办,但嘴上还特有能耐,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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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道德口碑爆表的王圣人,终于要发大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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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内,以及周围郡城内,识字、会写字的大部分百姓,共计四十八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