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万,少则也有几万。如果古人也算古董的话,她恨不得能多带几个回去。
林志海执起狼毫,沾满浓墨,在纸上一挥而就。李红冰凑过去细瞧,是一首诗,就是前天晚上她来林家大院取丝线时,听到他吟诵的那首《大风歌》。一个人对一首诗又背又写,还经常朗朗上口,说明他对这首诗颇为喜爱。李经冰暗想:这小子,还挺有野心的。换句话说好听一点,就是挺有雄心壮志的。
林志海又取过白纸,重新演示了一遍。再讲解了一些执先声的要领。这些要领,李红冰听了觉得熟悉,看来,这古代毛笔的用法与现代的用法没什么两样。
“你试试,慢慢写。”林志海把毛笔沾满墨汁后,递给李红冰。李红冰接了笔,再看看快到自己胸口的案桌,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林志海瞬时明白过来:“小红。再抬一张稍矮一点地茶几出来。”
茶几很快被抬了出来。重新铺上白纸。拿着笔。李红冰有短暂地迟疑。
怎么办呢?对于一个在书法方面浸泣了五年之久地人而言。她无论如何伪装。也会露出破绽。
就在李红冰沉吟间。她手中拿着地渗透了满满墨汁地毛笔。经不住下坠地力量。“啪”地一声。一滴浓墨滴淌在白纸上。甚是难看。
旁边地小红见一个衣着蓝缕地五岁小女孩拿一支粗粗地大毛笔。已经有些想笑。如见她笨拙地把墨汁洒在纸上。更是好笑。再也忍不住吃吃地笑了起来。
小红笑了几声。见林志海神色冷峻。反投来冷冷地目光。不由一激灵。想到自己一时忘了规矩。忙低眉顺眼。垂手侧立一旁。
小红这一笑,倒让李红冰生出了急智。“啊!”她惊叫一声,毛笔从她手中脱落,摔在纸上,批整张白纸染了一大片墨迹。旁边的小红忍不住又要笑,只是见少爷愈加冷冷峻便不敢再笑出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