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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朝,恒丰二十八年,初秋,枫叶欲红,荻花飘飘。
秋荻和爹住在洛安城北边,自古天子脚下洛安城,东富西贵,北贫南贱,秋荻住的那一片基本上跟天子脚下的富贵繁华沾不上边。
一大早,秋荻帮爹把杀好的猪抬拉到集市,系上沾满油腻和血腥的围裙,戴上袖套,“刷”的抽出一把雪亮的杀猪刀,柳叶形状的双刃杀猪刀在手上龙飞凤舞,很快案板上的肉,肥的是肥的,瘦的是瘦的,五花是五花。
秋老爹看着女儿技艺娴熟,行云流水,重重叹了口气,他最近两年一直为她的婚事犯愁,别人家姑娘十七岁都当娘了。
秋荻不知就里,凑过去问“老头儿,你有心事啊?叹什么气啊,可是隔壁街北角的刘大娘不搭理你了?”
秋老爹拿起旱烟锅子敲了下她的头:“就知道胡说八道!好好切你的肉。”
秋荻咧着嘴笑了笑,抬起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刀起刀落,硕大的筒骨就被她剁成了两半。
秋老爹闷头吸着旱烟,时不时抬头看看她,浓眉大眼,一张从来没施过脂粉的脸干净的如同刚出水的芙蓉,一身男装已经是英气逼人了,若是换上女装,绝对是个漂亮姑娘。可是这北城的街坊四邻都道秋屠户家有个孝顺儿子,长得俊,力气贼大,来上门给自家闺女提亲的人都要把秋家门槛儿踏破了。
“老头儿你看什么呢?”秋荻发现爹一直打量自己,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古古怪怪。
“昨天老李又来跟我说他闺女的事儿了,你看咋办?你都十七岁了,是不是该找个婆家了,免得被家里有闺女的街坊四邻惦记?”秋老爹试探的问她,他们名为父女,实为主仆,秋荻的事情最终还是要她自己拿主意。
“爹......”秋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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