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血战,伤亡惨重,已是强弩之末!阿敏全军而来,是来找死的,灭了他,咱们一鼓作气,攻克赫图阿拉,建奴经营辽东多年,必定物资丰厚,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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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招孙在心里呵呵一笑,觉得义父忽悠人的本事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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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者,胆气为先,只有给这些把总千总们战胜建奴的信心,仗才能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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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东州城沦陷,皆与奴贼用间有关,杜松那厮,孤军冒进,也是在浑河被建奴细作烧了车营,最后惨败,奴贼这点伎俩,瞒得了杜松,瞒不了老夫!幸得刘招孙提醒,现将建奴细作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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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綎说罢,转身朝刘招孙使了个眼色,刘招孙拎着顺刀,杀气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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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小十三发现的,交给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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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綎这样做,明显是要给刘招孙机会,一个当众立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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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日下来,刘招孙又是射杀建奴塘马,又是擒拿奴贼细作,而且和文官监军走的颇近,短短半日之间,便从那个只懂砍人的莽夫,蜕变为颇具谋略的将领,受到义父器重,军中其他义子自然会对他有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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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崇尚武力,斩杀奴贼细作,用他们人头来为大军祭旗,便能树立自己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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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这些人头不够,那个正在赶来的一心出卖明军的光海君男人,也将成为立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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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目睽睽之下,刘招孙双眼血红,手竟有点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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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距离射杀和手刃斩首,完全是两个概念,给人的视觉冲击感官刺激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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