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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已经不痛了,她轻声说道。
nV孩的皮肤虽算不上细腻,但却像茉莉花瓣般白皙,那一道道新或旧的伤痕,在她的手上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nV孩子要这么早就嫁人呢,她想着。
又为什么嫁人之后就再也没了自我,生活幸福与否都只能被男人所左右。
她想了会儿,目光又回到了小家伙身上。它是只非常漂亮的小杜宾犬,只是因为瘸腿便遭到主人的抛弃——大概吧,也或许是被抛弃之后才伤了腿,谁知道呢。不过不管怎样,她很喜欢它。从一开始的偶尔给它喂食,到现在每天都会来投喂。与它的相处是她每天中唯一完全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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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面包虽碎r0U,小东西将骨头用爪子按在地上,龇牙咧嘴地啃着。因为它个头还小,所以那一排小獠牙看上去并不可怕,反而因为N凶的反差感而显得可Ai极了。
我该走了,杜克……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呢。今天还得去崔斯特婶婶家要点红薯来,如果不在傍晚前把饭做好,瓦l他一定又会大发雷霆的。
它追着她跑到巷子口,也不敢叫,只能小声轻吠着,夹杂着呜呜的撒娇声音。她又哄了它好一会儿,才终于得以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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