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聘的保镖还没到岗,今天他就接到杰森的电话,告诉他看见少爷翻墙出去了,他在跟着。
二话不说,肖恩展推掉了所有会议,根据杰森报告,开车去了‘love prinvess’。
这次他不着急进去,先让杰森去守着后门,他跨进一家女装店。秘书非常尽职的为他收集‘love prinvess’的全部资料,店主信息,主要客户,提供服务等内容。这是一家消费比较高的gay吧,和其它店不同的是,这家店主有异装癖,客户多数也都是喜欢这类的人。
肖恩展当然要抓儿子的现行,不过也想弄清楚儿子来这里的原因,他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儿子有异装癖的爱好的汇报,那么也许儿子不想被人知道?还是最近才有的癖好?烦躁!
调查的最佳方法当然是打入内部,伪装成同类人,最好是不被儿子认出来,就算认出来同类人得气息也能瓦解他一部分心防。
随手买了最大尺寸的一套女装,店主显然常年为隔壁客人服务,对他的行为毫不差异,反而热情主动的帮他画了个淡妆,还送给他一顶波浪长发,实在没有他这么大码的高跟鞋,殷勤的从箱底翻出一双绣花鞋改了改凑合穿上了。
临出门前他对着镜子看了眼自己那副亲妈都不认识的模样,很满意的付钱走人。
当他一头黑褐色波浪长发,画着黑色眼线,痞痞的在嘴角叼着一根烟,推开‘love prinvess’的大门时,几乎再次受到瞩目,不过和第一次不同,这次店里的很多人都两眼放光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穿一件红缎黑花的旗袍,盘扣从脖子一直系到腰胯,高开衩,走动时能看见腿间黑色内裤都兜不住的巨大软物。大腿肌肉均匀,充满张力,好像随时能暴起飞踢一脚。小腿上布满浓重的体毛,脚上蹬一双红面金花绣花鞋。
本来男人穿旗袍还是极其挑人的红色旗袍,穿不好很容易显娘气,或者穿得像金刚娃娃不伦不类,当然有一些男人天生丽质本身比女人还漂亮,穿上是漂亮,但女气过重,没了男性的阳刚之美。
肖恩展身体健硕均匀,能明显看出肌肉力量,却不会像健美先生一样疙疙瘩瘩,穿上旗袍丝毫不损他男性魅力,反衬出旗袍别样的风情。他五官本不出众,浓密的眉毛压得很低,衬得眼窝深沉,眼神锋利。偏在眼尾画一条上扬的眼线,像一把多情却屠情的弯刀。刀削的鼻梁高挺坚毅,而他本就饱满的嘴唇涂着大红色口红,下巴上一层青色的胡茬扎进人心里,一口雪白的牙咬着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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