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程澍不一样,他的西装和鞋子皆是量身定制,手表虽谈不上每一块都价值连城,但也不是寻常百姓能随心所欲购买的。两人现在的关系或许还不至于谈财务状况,但若真走到那一步,是不是得“被迫”穿一身华而不实的奢侈品?
话又说回来,自己和程澍,门不当户不对,更何况还是同志,真的能走到那一步吗?如果程澍要形婚,自己真的能一声不吭地接受吗?
想到这里,游稚只觉前途灰暗,郁闷地把头埋进水里,咕噜噜吹起了泡泡。他像河童一样浮出双眼,盘点着程澍喜欢自己的理由。
年轻?只是看着年轻罢了,马上三十岁的小大叔有什么吸引人的?
漂亮?虽然从小到大一直被说好看,但也谈不上精致到被霸道总裁一眼相中吧?
温柔?那只是成年人相处早期的保护色,撕下这层虚伪的皮,剩下的便是一地鸡毛。
贤惠?第一次领程澍回家的场景就打破这个幻想了吧?
家境?班门弄斧。
艺术细胞?明明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打工仔,只知复刻大师风格,谈什么艺术?
游稚沮丧地叹了口气,又想起初照人那天说的话,最终决定不再去想有的没的,既然年轻的时光所剩无几,那就乘风而上,肆意享受眼前的幸福吧,哪怕这只是一场终将结束的梦。
“哈啊——”游稚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身子软绵绵地往水里滑了半截进去,四周安静得只剩下鸟鸣虫叫,他滑开手机,找了首应景的歌,闭上双眼静静聆听,放空思绪。
“Itfeelssogoodtohaveyouaround.”
“Wishwecouldstayforever,haveforevernow.”
音乐声渐渐衰弱,没有等到程澍回来的游稚在温泉中昏睡过去,所幸头枕在岸边,没有完全滑进水里。
大约一小时后,程澍才从客房里出来,刚听完临时报告会的他现出疲惫的神色,快速换了便装前往后院,映入眼帘的便是全身通红的游稚,也不知是睡了过去还是晕了过去。
程澍手背和脖颈上的青筋瞬间暴起,几乎是一步冲进温泉里,把游稚抱了起来,处于极度慌乱状态下的他再也顾不得维持温文尔雅的形象,焦急地像是要哭出来,连声呼唤游稚,但嘴里吼出的却是:“宝宝!宝宝!你醒醒!”
睡得不深的游稚被他这两句怒吼吓得丢了魂,待反应过来时,眼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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