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分文,给不出饭钱,就用一篇文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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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二娘连连推辞:“不打紧的,一顿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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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拱手道:“请给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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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二娘想了想,觉得写文章是雅事,即便收下也不会显得市侩,于是回屋拿笔墨纸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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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大婆赶忙把桌子收拾干净,腾出地方好让客人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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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二娘在砚里倒些清水,取出墨条仔细研磨,研墨完毕便轻轻放下:“大郎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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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的毛笔字,是小时候跟爷爷学的,爷爷当了几十年村支书,甚至还客串过一阵赤脚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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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功,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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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电脑用得多了,书法有些回潮,如今写来还算能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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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抄什么诗?”朱国祥低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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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说:“抄诗多low啊,我要写《三字经》,这玩意儿还没问世呢。这家小孩儿姓白,而且还读书,跟白家多少有些关系。把《三字经》写出来,一可以报答这顿饭菜,二可以吸引白员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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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转得挺快,可《三字经》能默写完吗?”朱国祥说,“这东西我小时候也会背,是你爷爷提着棍子教的,长大以后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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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笑道:“你默诵一下,看是不是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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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祥闻言默念“人之初”,很快就瞠目结舌,已经忘掉的东西,怎么突然又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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