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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武四大案,上辈子陈景恪详细的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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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个人认为,除了空印案是老朱太敏感之外,另外三起案子都没啥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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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案虽然牵连有点广,但他本人行事嚣张跋扈,做的事情也犯忌讳,被杀也不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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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就更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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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没有造反不重要,打击异己壮大淮西派,试图架空皇帝,换成任何一个皇帝都是必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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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郭桓案,陈景恪认为是四大案里最不应该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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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自侍郎以下全部涉案,涉及十二个布政司,侵吞官粮几千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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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的苛捐杂税加起来更是天文数字,被逼着卖儿卖女的百姓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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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贪官污吏杀多少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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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被株连的地方大户,很多人为他们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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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们是被逼着替贪官填补亏空,也是受害者,为何要将他们也一起打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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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景恪认为,他们之中或许有被冤枉的,但大多数都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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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道理,洪武朝是鼓励百姓告御状的,到皇宫门口一跪就能直接见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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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被威胁了,大可以进京告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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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没有那個能力,普通百姓没能力,士绅大户也没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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