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环境,犹如不冷不热的春天。
把馄饨放在里面不会坏。
出来后,她去卖狼皮。
夏季里,人们对皮毛的需求不大,狼皮的价格也不是很贵,只买了三两银钱。
沈倾大致比对。
这三两银好比三千块。
八九十年代的三千块。
也属一笔不小的巨款。
把巨款拿到手,她先去了布匹铺。
选定布匹,留下银子和地址,她出门去了粮铺,买大米和面粉。
别人都是几斤几斤的买,她是一样来了一百斤斤。
但要求粮铺送货上门。
粮铺掌柜高兴回:“好嘞!吃好您再来。”
沈倾说会的。
她觉得只要和江玄搞好关系,以后她和二狗小丫的食物都会是这种。
再来是必然。
在和平社会生活得太久。
沈倾忘了财不外露,也忘了出门在外,要小心提防暗处的小偷,明处的劫匪。
把所需的东西买好,便毫无防备之心地往家走。
走到人烟稀少的荒地时,两个没有机会下手的小偷,不再躲藏,蒙面上前,挡了沈倾的去路。
“打劫。”
这是沈倾第一次遇到打劫的,心中不由一慌。
但不消片刻,她便恢复了镇定,迅速掏出江玄赠送的暗器。
咻咻两下,两个小偷就砰砰栽倒到了地上。
沈倾欣喜,直呼这也太好用了。
把暗器收起,沈倾扭头看向四周。
确定四周没有人,她大胆走近小偷,弯身去翻他们的钱袋子。
也不知道他们偷了几个人,铜板碎银加起来,竟然有小半袋。
沈倾的嘴角上扬,暗暗地在心里说:“要是一个月能遇到三四波这样的倒霉蛋,尼玛,她就不用苦哈哈地种地了呀!”
把钱袋收好,沈倾继续往前走。
走了没几步,她突然听到了女子呜咽声。
声音很小,却透着无限的无助和绝望。
沈倾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的。
但想到刚刚到手的横财,及以往看小说的经验。
路见不平救下的人物,99.99%的概率,是家财万贯,地位十分显赫的人物。
退一万步讲,就算不是家财万贯,地位显赫的人物。
那不还有个欺负人的色狼嘛!
他身上多多少少都应该有点儿积蓄吧!
想到这些点,沈倾不再耽搁,顺着那道呜咽声,慢慢靠过去。
靠到荒草地的最深处,沈倾终于见到正在欺负良家女子的色狼。
原主的记忆中有这个人,是隔壁村一个不学无数的赖子。
姓黄,人称黄癞子。
他身下的女子,沈倾也认识,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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