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在一起必备的活动,现在再做起来,却又有了点小陌生,想起来也对,我们都不再是几年前什么都不用想的学生一族了。
酒过三巡,一向最能喝的王昊看起来到有点飘,可还是拿着杯不放,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来,哥们,干,这酒啊还是和哥们喝着最起劲,快活。平时的那些个哪叫喝酒,全是遭罪。要说这中国人啊,什么事不都是解决在饭桌上。饭桌上干什么?还不就是喝点子马尿,这一喝,什么事都不是事了。要说,还是这酒好啊,跟谁都能用酒解决。谈生意得喝酒,求人得喝酒,下面的巴结上面的得请客喝酒,同级的互相拉拢还是得喝酒,你说就一喝酒也能整出这么多门道,都有意思啊。”
看的出来,王昊有点高了,连酒洒身上了也没什么反应。穿回衬衫牛仔裤的王昊看起来和以前的王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要说有,就是脸上的放荡不羁变成了一些的成熟和沧桑,以前那双让我羡慕的在琴弦上挥洒自如的修长的手指,现在却紧紧地握着酒杯,在灯光昏黄的包间里照的指关节发白。
“我说,王昊,你别跟着假煽情破坏气氛啊,几天不见变话痨了,那,给你点的,你的绝活,给哥们们来首吧。”陶磊把麦递了过去,王昊挥舞着胳膊说好。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叫出来……”
,陶磊这东西,就知道点这么没创见的歌!
那天,大家好像都有些醉了,我也一样。摇摇晃晃的走到隔壁的洗手间,坐在马桶盖上听着从各个屋里传出的歌声混杂在一起,竟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和谐。这让我突然想起次在二哥打工的酒吧里遇到吴斯的情景,一晃眼,竟然走到了现在。以前的事也好像过电影似的在脑子里转,我突然发现,原来时间真的是一个厉害的武器,不论是什么,到了它的跟前,都没有了原先的威力。
人,总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所有人都无可避免。以前的那些个义愤填膺歇斯底里,现在再想起来,总觉得跟小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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