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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笨。”沈安耐心解释。
程途愣,原来从来没人说过自己笨来着——孝顺儿子,优等学生,优秀公民,成功商人啊……
看着沈安把某著名摇滚乐队的碟拿出来,程途皱眉:“是上次那个路尖叫路唱就完了的那个唱歌的?”对摇滚乐的了解,无非就是在沈安这个基础上,接受再高两层次的调调,然而面前这人耳膜厚度惊人,口味是令人难以想象,什么都能听得下去,还副津津有味的样子。
果然沈安瞥他眼:“不懂艺术了吧,我说我们也得培养点共同爱好才行,不然将来说着说着就没什么话题了,老段子讲千遍就不好笑,这道理你比我懂。”
程途看着他手里的碟,无奈想到,这东西实在不行,要不然别的地方培养培养也不错?
“我们去看歌剧吧。”程途想了个好主意。
“去歌剧院?”沈安惊讶,“那种地方,能跟唱诗差不吧?我可受不了。”
“歌剧又不是只有哈利路亚,”程途坚定道,“我们去看看,总有你喜欢的款。”
沈安哼哼两声,转身走出门。
“你又去哪里?”程途知道他没个定性,随口问问。
沈安想了想,“对了,我新有个工作,在red酒吧,看起来薪水不错的样子。”
程途疑惑:“我们在欧洲只呆两个月。”
“哦?”沈安倒是爽快,“那也成,薪水按天算的。”
程途无语:“你就不能玩两天等着回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