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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是个明白人。”沈秀笑着说,从荷包掏出五两银子,交给摊主。
倒是李璎珞有点没反应过来,小声道:“五个月的月钱呢。”
“划算的。”沈秀说着,把扳指放回荷包里。
这种成色的羊脂玉板指,绝不会出现在这种小摊上。
唯一的可能,就是贼脏。而且偷的还不是一般人,这种烧手的东西,都是要急着出货的。
摊主虽然出了货,脸色却不见痛快,道:“小姐啊,这笔生意你是赚大了。”
“生意嘛,不管什么东西,能出手的才是赚钱的。砸到手里的,都是赔钱货。”沈秀笑着说。
摊主听着笑了,道:“小姐这话也是通透的,如此佳人,几两银子而己,亏了也不心疼的。”
沈秀听得淡然一笑,对李璎珞道:“我们走吧。”
当天晚上,燕王府地牢里。
阴森的地牢里,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十四、五岁的美貌少年,手持长鞭,抽打着吊在木桩的人。
贼头贼脑的小子,正是上午时的摊主。
“不长眼的东西,偷东西偷到爷身上了。”美貌少年怒声骂着,挥动长鞭,直打到摊主身上。
一鞭又一鞭,打的又狠又准。
摊主被打的皮开肉绽,伤可见骨,连叫喊的力气都没有。
“还没问出来了吗?”清冷的声音,从楼梯口处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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