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令人心生向往,却又带着刺儿,高贵冷艳,令人望而却步。
“沈先生。”顾垂庭站在楼梯下仰望着楼梯上的人。
沈芝华停在楼梯上,头都没低,而且微微垂垂眼皮,下方的人高大健硕,明明两人相距着三四节楼梯,他愣是快同自己齐平了,仰着的一张脸非常俊朗,眉眼英气逼人,目光直白到炙热的看着自己,那身一看就很廉价的衣服,挂在他挺立宽阔的骨架的,莫名也觉得价格不菲的样子。
沈芝华顿了一顿,这才矜贵的开口嗯了一声。
“您要喝水吗?”顾垂庭将手里的水杯递给他,沈芝华没接,他才突意识到自己太唐突了,立刻急急的说道,“这是我才倒的,温的,没有喝过。”
看他谨小慎微的模样,像是被自己欺负了似的,沈芝华敛敛眉心,实在想不通女儿为什么要选这么个人,畏畏缩缩,一点儿也不大气,果然年轻女孩儿就是容易被好看的皮囊迷惑。
他的女儿许恪,年芳四六,刚留洋归来,在租界开办的外国学校给各国的孩子教授中文,也不知在哪儿结识的这个穷小子,说是自己的男朋友,因为家境贫寒,居无定所,作为女朋友的她不忍男朋友受苦,就让他住到家里来了。
沈芝华不太懂男女朋友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沈恪说国外都是这样的,沈芝华虽然觉着不妥,但他一向很宠沈恪,也还是依了她。按着老祖宗的规矩,就算是定了亲没有拜堂的都是不能住在一起的,可是现在毕竟是新时代了,他也不能太过古板。
既然是女儿认定的人,他也不好时刻都不给好脸,于是接过水杯,入手恰到好处的温度令他眉头松了些许,道了声,“多谢。”
顾垂庭手指在半空中弯了弯,嘴角也弯了弯,右边的脸颊上居然有个浅浅的梨涡,笑得像是吃到糖的孩子,一排白牙有些晃眼。
沈芝华半转回身子,突然低声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许是晚间灯光不足的原因,顾垂庭穿着白衬衫握着杯子仰头看自己的这个姿态莫名的觉得很是熟悉。
顾垂庭还是笑着,“应该没有吧,沈先生这样芝兰玉树的贵人,若是见过,我一定很难忘怀的。”
沈芝华被他笑得有点没脾气了,甚至都忽略了他说的很有歧义的话,心道,确实没见过,自己不可能认识这么傻的人。
随即没再理他,顾自上楼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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