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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清华毕业的高材生,是所有人眼中的天之娇子。
然而我却跪在林梦秋跟前,用手接着她的呕吐物。
所有人都说,我是林家千金的狗。
林梦秋高高在上,说我非她不可。
但只有我清楚,这一切只是因为一纸合同。
我对她,早已厌恶至极。
而那份合同,还有一月到期。
夜店里,林梦秋众星捧月般坐在主位上。
所有人都围着她阿谀奉承。
梦秋啊,今天你生日,这里的消费,全部由我买单!
男人举杯,将林梦秋搂住。
呵呵,我缺你那点酒钱吗?
林梦秋白了他一眼。
你,滚过来!
她看向我,朝我一指。
哦好。
我快步走去,在她身旁蹲下。
把手伸出来。
我照做,在她面前摊开了双手。
呸!
一口痰正吐在我掌心,随之猩红的火光杵来。
林梦秋拿着快烧完的女士香烟在我掌心熄灭。
你可以滚了。
我忍着痛,皱眉快速说道,好。
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就好像这一切都很正常一般。
其实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三年来,比手心吐痰还要过分的事情还有不少。
洗漱台前,我终于把手冲洗干净。
当我回来时,一道道呼声朝我袭来。
梦秋,快看你的狗回来了!
啧啧,来这边,让我看看你有多贱!
酒桌上,没有一个人瞧得起我。
我一言不发,走到了林梦秋身边。
林总,时间不早了。
我刚开口,就被她打断,贱人,你还敢管老子?
目光对视下,林梦秋突然把一张卡丢在我脸上。
去给老娘开房,今天我不回家。
是。
我捡起银行卡,再次快步离开。
夜场旁边就是酒店,当我开好房间的时候,林梦秋的电话也打来了。把房间号发我。
哦好的。
你就给我在门口等着,哪也不准去!
好的。
我应答着,这三年来,我没有忤逆过她任何一个命令。
终于,十分钟后,林梦秋挽着一个男人,亲密的走来。
正是刚才夜场里那位。
男人如同胜利者一般,眼神居高临下的看向我。
他还真是乖啊,让在这里等着就等着,比我家狗都乖。
听着男人的话,林梦秋瞥了我一眼。
他也比狗好不了哪里去,离开了我林家,他想当条狗都难。
两人鄙夷着,从我身边擦身而过。
撞开门,他们热烈拥吻着。
我背过身去,尽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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