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白的额头,他的脸型偏长,有种电影里旧贵族忧郁感和颓废味,难怪林挽挽开始觉得他像富二代。
不过钟煜也就皮子这样。
他有点想抽烟,也就窸窸窣窣翻出来。
把烟含在嘴里,手指一扣,烟味就冲来。
“明天我要出去办点事情,也没什么要交给你的,你就呆在家里,要出去也行,门卡我到时候给你。”他叼着烟,领子敞开一点,“你会做饭吧?”
林挽挽说:“会,不过都是一般的菜。”
钟煜了然:“那没事,我不挑食。”
两个人到钟煜的住处已经很晚了,房子太大黑漆漆的也没温馨的味道,唯一有烟火味的大概就是两个卧室和厨房。
钟煜温了杯牛奶拿本书在沙发上,睡衣是深色系带的,脖子和锁骨露出一些,很是慵懒。
他的脖子是真长,也真白。
“明天要是有人来找我,你就说我不在。要问我去哪了,你就说不知道。”钟煜叮嘱她。
林挽挽答应下来,“那钟哥你明天要注意安全。”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香蕉这档子事情,钟煜脸色一黑,几滴牛奶也溅在衣服上,“那我知道,艹,那个逼玩意骗我!什么叫好伺候,我下次不整死他。”
他也骂脏话,林挽挽挺能理解,看样子钟煜是给人坑了。钟煜还挺好骗,被人坑好像也不奇怪。
“那钟哥你注意点饮食,你肠胃不行。”林挽挽又叮嘱,她这也不是说关不关心,也就是顺手之劳,钟煜要是出事了她去哪,“医生开的药你记得带上。”
“成,我放前边。”钟煜把打湿的衣服脱下来,裸着上身正要上楼,忽然想起他现在又不是一个人住,他脱衣服也脱习惯了,但不代表别人会习惯。
他又把衣服拢着,上楼梯上一半说:“你把牛奶喝了,我还没碰。”
说完他就上楼了,林挽挽猜他是要洗衣服。
那本书还放在沙发上,林挽挽看过去,四个大字《百年孤独》。和钟煜的画风格格不入。
白天他还带着一只欧米茄装逼,那么看书也不奇怪了,貌似读名着的人均来一本百年孤独。林挽挽读高中的时候也装文艺青年,今天写红与黑的读书笔记,明天给人解析向日葵。
现在想起来,那可真是……当时屁都没看懂。书是好书,就是她太二了。
她把牛奶喝了,温的刚刚好。
钟煜那身皮子也是牛奶白,林挽挽要是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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