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拉车的牲畜,在草料被吃光后,便成了骑士们的食物。
当然,逃难的灾民中,也不乏一些富裕或是觉得末日将临,应该及时行乐的家伙。
身为勤劳的农户,他们从未如此花钱如流水,仿佛暴富般的享受着金钱的魅力。
不止住进了以银币计价的旅店,像佣兵般喝个酩酊大醉,嫖个天昏地暗。更有胜者比佣兵还要放纵,在战争还未打响之前,便花光了所有积蓄,成了屋檐下只有一张毛毯的穷鬼。
至于商人和佣兵,野民的到来,几乎让整个北境的商贸陷入停滞,而佣兵们更是闻风而逃。
即便克威尔特公爵开出高价,甚至许诺只要杀敌三十,便耀封为荣誉骑士;杀敌五十,便赐封食邑骑士,也没能留下几人——佣兵们虽然只为金币卖命,但绝不会选择去送死!
因此,此刻在佣兵旅店内,拿着酒盅,吃着食物,搂着姑娘调笑的人,根本不是佣兵,而是一群富农和醉生梦死的人。
深夜,公羊旅馆外的昏暗小巷内,除了偶尔被尿憋醒的家伙,所有人都已睡熟。旅店内,吵嚷许久的声音也渐渐弱去。
就在这时,一道裹着毛毯,蜷缩在墙角的身影,从阵阵嘹亮的鼾声中睁开了双眼,略微等待片刻后,他缓缓起身,丢下毛毯,迈步径直向公羊旅馆的大门走去。
推开刻着羊头的旅馆大门,借着几盏油灯的昏暗微光,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放满桌椅的宽阔大厅,以及一个穿着粗麻黑衣,正在擦着桌子的男人背影。
听见大门的吱呀声,那男人立刻扭头,不等看到人影,便语气不耐的说道:“客满,喝酒明天再来。”
等看清了站在门前,头发糟乱,流民乞丐般的来人后,他更是撇了撇嘴,一张丑脸厌恶的补充道:“这里没有剩余的食物给你,要睡觉就到门外的墙角,马厩也没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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