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了一家叫沃尔布里奇的武器店前。他心里不由得一震:难道这就是天意?
他信步走入武器店。店主看到有顾客光临,热情地向他推介产品:“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您?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武器?步枪还是手枪?是对付田地里的老鼠还是自己防身……”
乔戈什打断店主的絮叨:“我想要一把手枪,方便携带,能用来对付一些身强力壮的恶
棍。当然价格要实在些。”
店主打量了下面前这个眼睛里时而闪出狂热的年轻人,心想这家伙大概是让人欺负了想找回场子。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年轻人口中的恶棍却是他们的总统麦金莱。
店主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理解理解。这世道真不太平,哪儿都有恶棍。那样的话,这把艾弗.约翰逊转轮手枪就非常值得您拥有。装五颗.32s&w子弹,十呎内能把一个壮汉给放倒。”
店主边说着边从展柜里取出一把转轮枪,然后松开扳机拨出转轮,向乔戈什展示手枪的做工。
乔戈什问:“能允许我仔细看看吗?”
店主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当然。”
乔戈什拿起手枪掂了掂,还挺轻巧。枪也不大,自己粗大的手掌就能覆盖住整个枪身。
店主说:“空枪重13.5盎司,装上五颗子弹也不超过16盎司。”
乔戈什仔细打量了下这枪,枪身上还刻有枪号#463344。估计店里也登记了,查起来肯定跑不了,不过他并不在意这点。刺杀总统后他不打算逃。现场保镖众多,估计也逃不掉。
他把枪试着往怀里一揣,从外表看只是稍稍拱起,并不显眼。他不动声色地把枪取出,问道:“价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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