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看看面无表情的杨侃,希望他能给自己一点暗示。杨侃见他投来询问的眼神,立刻将脸扭向一边,假装没看见。再看周正,这小子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十分欠揍。
老家伙煞费苦心的整这么一出,究竟是想收回自己的幢主权力,还是要将自己辛苦创下的产业收归国有?抑或真的是老成谋国的大忠臣,心忧江山社稷安危,拿自己开刀,“为国锄奸,为民除害”?
听他对自己的一系列指责,桩桩件件都是经过认真调查的。尽管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有些并不适合大魏现行律法,但听他语气,基本可以理解为:在怀朔镇这一亩三分地上,杨钧就是法律!比如他关于怀朔镇土地上的所有收益都属于镇军府一说就很扯淡。
总体上来说,北魏的政治体制是郡县制,土地政策主要采取均田制,但在北部军镇实行的则是屯田制,而且是军屯制。盖因鲜卑人来源于大兴安岭狩猎和呼伦贝尔放牧的基因,衍生出他们逐水草而居的习性,故而对土地的概念不是特别执着。加之十六国混战百年之久,人口大量萎缩,土地撂荒严重,所以均田制很适合北魏的实际情况。至于军镇实行屯田制,也是因为北部六镇远离中原,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朝廷不得不强制迁徙移民屯垦,沿袭汉代军屯制度。
什么是屯田制?即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或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分军屯、民屯、商屯三种。此项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实行的西域屯垦戍边制度,即军屯。三国时期的曹操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耕种,即民屯。不管是军屯还是民屯,都是以官民(兵)按比例分成土地租赁产出的政策。多为官6民4,剥削情况严重时,官8民2分成。北魏的国策是均田制,但也不乏民屯制度夹杂其中。《魏书·食货志》记载的“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就是指民屯。
军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现役军人屯田。这是汉代的做法,随宜开垦,且耕且守。另一种是军户屯田。用于屯田生产的军户包括从征将士的家属和尚未抽调的后备役兵士。怀朔镇实行的军屯制度二者兼而有之。
因为早期的怀朔镇只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