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最後要求妈咪让我学钢琴及小提琴。因为坐我隔壁的大胖说他从小就学了,虽然他总说练琴很累,但因为我没试过,所以我要求妈咪让我学。
妈咪说好,可是後来我学了三年,发现我好像不喜欢弹琴,也不喜欢拉琴。
升上七年级之後,我参加了吉他社,爸b还在我生日的时候送了我一把吉他。
音乐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常常可以左右一个人的心,我很喜欢,还跟朋友在校庆的时候在台上表演过,表演很成功,我还因此成为学校的偶像,风靡一时。
当我回家跟妈咪说有三个nV生跟我告白的时候,妈咪脸上出现了一个很复杂的表情,但在我说我不喜欢nV生时又恢复了。
咳,暂时先不谈nV生的事,还是先说说吉他。
我很喜欢吉他,这是无疑的。但我发现我并没有那麽想成为一个音乐家或者偶像歌手,应该说,我不喜欢那种受人瞩目的感觉。
爸b跟妈咪虽然不是明星,但却是电视新闻与杂志常常会出现的那种名人,连带着我也因沾了他们的光,常常会受记者纠缠。
我不会讨厌那些记者,但也不会喜欢那种受人瞩目的感觉,所以我决定放弃吉他,只把吉他当成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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