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红雨了?虽然心中有所疑问,但是淮安还是没有问,他是个小厮,只要照大爷的吩咐做就好,“可是,大爷,那个怎么判断筋骨是好还是不好啊?”
薛锦翻了个白眼,“你在街上随便找个大夫问问,就知道了。”淮安虽然忠诚,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太死板了。唉,身边可以帮忙办事的人还是太少了啊!人才啊人才,果然不管是哪个时代,人才总是缺少的啊!
本想写信给殷若拙,但是提笔半响,却是不知该说些什么,犹豫半响,直接在空白的信纸上写上凌天二字,然后便装入信封,让下人去送信了。他相信若拙会明白他的意思,否则,他当日的凌云之志也不过空口白话罢了。
写完信,薛锦反倒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了,识文断字什么的,有大剑三系统的帮助,背书根本就是小意思,薛锦完全可以把四书五经从头到尾背诵一遍,还不带一个错字的。至于理解嘛,大意知道不就可以了么,不要在意那些细节!由于薛锦背书极快,领悟能力也不错,所以薛父请来的夫子老师对他都是赞口不已,让薛父很是得瑟了一段日子,还琢磨着薛家以后可能会出一个文状元,要是薛锦知道,就该无语了,他上辈子是个军人,这辈子是个天策,又生在乱世,文官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本想去逗弄逗弄弟弟妹妹,却突然想起之前答应要给宝钗猎的兔子还没有着落,既然有空,干脆就去附近的山林里看看,说不定就能猎到蟠儿一直想要的银毛狐狸也说不定。带上弓矢箭羽,拒绝了下人的陪伴,薛锦骑上追云就朝城门掠去,霜色头发迎风飘扬,惊艳了一干眼球。
骑马和狩猎算是薛锦在这个娱乐极少的时代唯二喜欢的两种休闲了,他喜欢那种纵马驰骋的快意,回城的时候,薛锦说或颇丰,兔子、银毛狐狸他都猎到了,兔子猎了三只,银毛狐狸猎了两只,他相信家里那两个小祖宗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等他们玩腻了,还可以把皮剥下来,拿去卖钱,嘿嘿!
出城的时候,太匆忙没有注意到,等回城的时候,才发现今天的金陵城有些不对劲,现在天色正好,但是却发现街市里少了很多小贩,而有些小贩则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对他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路上偶尔看到的行人走路也是行色匆匆的,这是怎么回事?按说,过了这么多年,这些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发色才对!
牵着马,薛锦缓缓向薛府走去,满腹疑惑,这时一个着装破旧的疯头小乞丐突然挡到了他的面前,得意洋洋道:“你想不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对着你指指点点?”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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