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死无疑!”
孙铁权虽然几十年都在刀口舔血,现在也很害怕,但他对局势的判断,要比吴海奎几人准确得多,紧了紧手中的连发穿甲枪,猛地推开车门,带着赴死之心,向方天身后冲去。
“嗷!!!”
狼是高傲的动物,看到方天两人竟敢下车,头狼愤怒了,大叫一声,与同伴一起,狂流般冲了过来。
“砰!”
孙铁权端手就是一枪,子弹带着刺眼的火花,高声嚣叫,射向头狼。
“唰!”
头狼青白色的鼻头快速扩张,四腿猛地一跳,纵到一棵古箭桦树后,躲过了孙铁权的射击。
“孙叔,枪给我。”方天的枪已经不能用,这个时候,已经顾不得小节,伸手就把穿甲枪接了过来。
“砰!”
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他不再连发,而且现在狼的数量不多,射击频率也不需要那么高,快速跑动中,一枪打中左边一头苍狼的大腿,使它哀嚎着跌倒在蕨草中。
这一次,他并没有进入那种极端的状态,但以他现在的综合素质,要射中苍狼仍然不难。
“嗷!”
头狼见又折损了一名同伴,转头看向仅剩的四头苍狼,叫声愤怒而悲哀。
“砰!”
作为猎人的儿子,方天对它们,不会有半点怜惜,砰地又是一枪。
“唰唰唰!”
或许是头狼下了指令,他的子弹刚射出,被瞄准地苍狼就钻出